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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业科学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遴选进口代理机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5-06 [拟稿人]: [审核人]: [责任编辑]:亚热带林业研究所 [浏览次数]:

一、遴选内容

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进口代理机构资格。

二、遴选范围

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将邀请近年来参与科研院所及高校进口代理工作的、且业界口碑良好并具有国家认定进口资质的代理机构参加遴选。

三、遴选资质条件

(一)需持有国家认定的进口资质;

(二)具有不少于三年为科研院所及高校进口仪器设备的经验,特别是针对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专业特点的进口大型仪器设备操作经验和能力,直接参与进口谈判人员需有三年以上相关的仪器设备引进的从业经验;

(三)与杭州海关有良好的业务关系,能够为我所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能严格执行国家进出口产品相关的各项政策、法规,包括海关总署有关进出口货物的条例和规定;

(五)能够代表并维护我所的最大权益,包括代表我所向外商进行商务谈判、签订合同、对外索赔、办理减免税等事宜;

(六)不论合同金额大小,执行合同都能做到周到、细致、严谨,可为我所提供高质量的一条龙服务;

(七)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四、遴选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网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格确认

本次遴选采取递送资质文件的方式,符合条件的进口代理机构可自行报名,并将相关遴选资质文件(5份)于2021年5月13日17:00前送至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6号1001室,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评议。

(2)监察部门全程监控遴选评议过程。

2.公示及通知

2021年5月将在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网公示遴选结果。3日后,最终入围的进口代理商将与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签订为期1年的《进口代理合同》,代理2021年度的进口业务;1年合同期满服务达到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要求的,可以续签1次合同。在此期间入围的进口代理商如不能履行《进口代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将保留取消其代理资格的权利。

联系人:丁 明

联系电话:0571-63135676





                                                        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

                                                               2021年5月6日




附:所需准备的文件的构成与格式

需提供下列书面材料,并经被邀请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

1.进口代理费价表;

2.关于资格的声明;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书、银行资信证明、外贸企业登记备案证明文件、海关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5.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6.需具有三年以上科研院所及高校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科研教学仪器设备的进口经验,并提供2018-2020年间代理科研院所及高校进口业务的基本情况介绍;

7.投标人认为有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