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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经济林领域标准牵头起草人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10-27 [拟稿人]: [审核人]: [责任编辑]:亚热带林业研究所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委托开展标准起草公开征集工作的通知》(科标字〔2021〕36号)要求,全国经济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公开征集部分经济林领域标准牵头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行业标准范围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 发改司关于印发经济林产品领域标准体系和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科标字〔2021〕29号)附件2《经济林产品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安排情况表》中列为公开征集的标准计划,本次征集计划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备与制修订标准项目相关的研究和技术基础,技术成果经过实践验证。

2.标准牵头起草申报人须是业内得到同行公认的专家,熟悉标准化工作要求和程序,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且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鼓励年轻专家积极申报。

3.申报相关树种及其产品类标准,需涵盖育种育苗、栽培管理、生产经营、采收贮藏和初级产品等各生产环节的相关标准化要求和内容。修订类项目需整合该树种及其产品相关的所有现行行业标准。本次申报不接受综合体形式申报。

4.申报人最多只能申报新标准体系内的2个项目,已承担且未完成林草行业标准项目超过2个的第一起草人,不得参与申报。

5.标准项目下达计划到递交送审稿,周期为12个月。未按计划完成的,将视情况收回相应经费补助,调整起草单位,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及标准起草人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申报。

三、申报材料

1. 标准建议书。应填写完整、真实,详细说明项目内容以及起草单位、资金情况等。在“备注”栏中说明与各类重大政策或专项规划的关系、各类科研项目支持情况等。整合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2. 标准草案。标准文本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规则编写。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指标,要求内容详实、指标明确,形成完整的标准文本。标准名称请完全参照附件1,本次申报不接受提纲式的标准草案。

3. 起草单位及牵头起草人申报标准相关研究基础及成果介绍。应真实、详细说明起草单位及牵头起草人在本标准涉及的相关树种或经济林领域中代表性基础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标准化工作经验等。

4. 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发送至全国经济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morunhong@163.com;同时抄送国家林草局科技司标准化处邮箱:biaozhunchu8423@163.com。纸质版材料请于2021年11月15日前寄送全国经济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全国经济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联系人:莫润宏

联系电话:13588235352(微信同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桥路73号

 

 

 

全国经济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1年10月23日

 

附件:全国经济林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经济林领域标准牵头起草人的通知(林经技标【2021】10号)

附件1:拟征集的行业标准计划

附件2:推荐性林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