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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科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2021版)

[发表时间]:2021-11-12 [拟稿人]: [审核人]: [责任编辑]:亚热带林业研究所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优秀人才选拔机制,提高亚热带林业研究所(以下简称:亚林所)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科教字〔2020〕80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本所实际以及中国林科院最新要求,特修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考核制是指中国林科院不统一组织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由考生提出申请,亚林所及导师依据考生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综合考核后,经院审定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方式。

第三条 申请考核制旨在进一步发挥导师在招生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对考生政治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质的评价体系,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申请考核制坚持“严格程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 招生顺序。列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导师,首先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剩余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本办法招收博士研究生。

第二章 申请报名条件

第六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第七条 申请人的学位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第八条 硕士期间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在CSCD、CSSCI、SCI、SSCI、EI收录期刊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含被录用未见刊的论文)。

第九条 近5年内(申报开始日为成绩截至日计算)申请人的外语成绩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雅思A类成绩不低于5.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四级或八级成绩不低于60分;WSK(PETS 5)成绩不低于60+3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本科期间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且攻读全日制硕士并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作为同等贡献第一作者(导师排第一,考生排第二)在SCI收录期刊发表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可不受英语考试成绩限制。

第十条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截至申报日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第三章 申请程序及材料

第十一条 网上申请报名。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http://yjs.caf.ac.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前应查阅当年发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当年亚林所硕博连读选拔结果,确定报考专业及导师。填写报名信息表前,须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须知要求填写。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仔细核对,确保信息正确尤其是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个人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并务必确保报名表上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录取前联系方式有效。相关要求参见当年发布的《亚林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通知》。

第十二条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材料,并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扫描后的电子版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申请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时补交;

3.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单位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或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主要研究进展报告,导师签字;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电子版的硕士学位论文);

5.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信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处签名;(附件1)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还可提供其它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其它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8.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附件2)

9.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10.政审表。(附件3)

有关提交申请材料的详细要求参见当年招生工作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一经发现作假,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第四章 考核

第十三条 招生考核工作的组织

1.成立由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领导为成员的亚林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亚林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

2.成立以分管所领导为组长,综合办公室及科技管理处相关人员、相关专业招生导师共同组成的招生工作组,负责制定本所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审核考生的申请材料、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协调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3.成立由亚林所所长、分管所领导、相关学科专家及招生导师组成的、不少于9人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委员会可根据当年招生实际情况,下设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学科招生小组,招生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含招生导师),且应具有副研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招生小组负责综合考核的实施。

第十四条 考核程序包括:材料审核、初选、综合考核。

第十五条 材料审核。由招生工作组对照申请条件,逐项审查申请人所提供信息和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完备性。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的,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材料或相应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办理。

第十六条 初选。招生工作组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综合考量,并评分(附件4)。主要包括:申请人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成绩、学科背景与所申请学科的相关性;申请人从事报考学科领域或与其相关的工作经历或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已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参与公益或集体活动情况;申请人的团队精神和协作力等综合素质与培养潜力。依据初选成绩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入综合考核人数与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1。

第十七条 考核名单公示及现场确认。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经所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亚林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链接发至研究生部招生办,在研究生部招生信息栏同步转发。

招生工作组负责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按时参加综合考核,其他申请人不再另行通知结果。

申请人在参加考核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研究生证)、获奖证书或者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英语考试成绩证书等原件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5)。

第十八条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环节包括导师团队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及专业英语测试、专家组面试等,各项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不计分,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

1.导师团队考核

按照招生小组的安排,申请人进入导师团队进行为期5天的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前,导师团队需将考核方案报招生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

对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的考核重点包括: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实验设计、实验操作、总结分析、组织协调及团结协作等能力,以及身心健康状况。

导师团队考核过程要严谨认真,并建立考核日志,清晰完整地记录考核过程和结果。考核结束后,由导师团队经过集体讨论后对申请人的表现做出综合评价,并填写导师团队评分表(见附件6)。导师团队考核的有关材料应提交招生工作组。

2.专业英语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所招生委员会委托相关专家按照不同学科(专业)命制专业英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试卷;由招生工作组统一印制试卷、组织测试,并委托专家阅卷。申请考核招生考试试题的命制、印刷、封装和保存严格按照中国林科院的自命题工作要求执行。

专业英语测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英语写作与阅读能力。题型可以是专业英语翻译(英译汉、汉译英)、专业英语写作等;题量控制在2小时内。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重点考核考生对报考学科(专业)的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应用,题型不限,题量控制在2小时内。

3.专家组面试

由招生小组负责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学习背景、创新思维、科研潜力及表述与交流能力等综合素质。

申请人PPT汇报15分钟,答疑10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的研究概况及其主要成果、对拟申请学科领域的了解和博士期间工作设想等。专家组在听取申请人陈述和答疑基础上在专家综合测评表上进行匿名打分(附件7),最终的面试成绩取各考核专家评分的平均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结合政审材料,由专家面试时考查评定。

5.综合考核成绩

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2*30%+导师团队考核成绩*40% +专家组面试成绩*30%

6.对近3年获得科技成果奖励、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的申请人,由招生小组认定,酌情给予1-5分的加分,计入总成绩。

除以上考核外,申请人还须参加中国林科院组织的招生心理健康测试。

7. 综合考核结束后3天内,招生工作组将对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在亚林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链接在院招生信息栏进行同步转发。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导师团队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专业英语测试、专家组面试等任一项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时,体检、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申请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申请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经招生导师签字后,报所招生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一条 补录

如第一拟录取人放弃或者无法录取,在未超过研究生部规定的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完成时间之前,可以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顺位补录。

第二十二条 所招生工作组核查和汇总申请人的所有考核材料、连同申请材料、考核成绩、考核记录、考核试卷、及经亚林所招生委员会审核的拟录取名单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考核审核表等上报研究生部复核审查。(附件8)。

第二十三条 研究生部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复核审查后,将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 院研究生部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保密

第二十五条 考核试卷及相关内容在启用前属国家秘密级材料,对考核过程中的命题、试卷应严格进行保密管理,严密组织考核过程,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六条 亚林所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材料审核及考核过程并处理学生的申诉等。

申请考核招生领导小组以及招生小组组长对考核工作及其结果负责并负责解释申请者对考核工作提出的质疑。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工作人员及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按照教育部及院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八条 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做好书面记录。影音资料在所留存至学生毕业,至少四年。所有纸质复试材料(包括答卷和复试记录等)不得更改。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报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备案,与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该年度《亚林所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通知》同时公布。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核、成绩、录取等重要信息在亚林所官网和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网站上查询。

第三十条 有下列任一情况,取消招生导师当年或连续两年的招生资格:

1.不配合开展博士申请考核招生工作;

2.招生工作马虎敷衍,导致招生工作出现重大问题;

3.未经规定考核程序,允诺拟招生人选。

第三十一条 博士招生申请考核试点工作费用

1.来所参加综合考核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参照职工出差标准据实报销和补助,经费从亚林所研究生业务费开支。每生补助时长以8天为限,超出部分由招生导师课题组视情况解决。

2.聘请所外专家参加考核,专家费参照研究生答辩专家费开支标准,本所招生导师不发放专家费。

第三十二条 如因不可抗拒之原因不能组织现场考核,将酌情调整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