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5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10-09 [拟稿人]: [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

各研究室、研究组: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5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浙科发计【2014】15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所2015年度省公益项目申报工作。

浙江省2015年公益项目申报进行了调整,采取公开申报和征集技术解决方案两种方式。公开申报和往年的申报要求一致,征集技术解决方案,属于公开征集,择优委托承担单位的形式。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基本资格: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有创新团队自主设计项目在研的,限制申报。

2.项目申报意向征集:省公益项目中公开申报类型,我所限19项。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请于10月15日之前提交申报意向(不超过800字,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立项必要性、研究内容、考核指标)至科研处,逾期不受理。意向超过限项数量的,科研处邀请学术委员会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择优确定申报项目。

应征主动设计项目未设限额,鼓励我所专家联合有关科研力量共同申报。为更好地掌握并跟踪了解专家申报的情况,有申报意向的人员,请及时与科研处沟通,10月15日之前提交申报意向(不超过500字),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内容。

3.申报过程中重点工作节点:①10月15日之前,提交申报意向;②31日之前,网上提交申请书初稿,科研处审核后反馈形式审查结果;③11月5日前,科研处邀请2-3位相关领域专家对文本进行指导把关并反馈修改完善建议至申请人;④11月8日前,项目负责人网上提交定稿申请书,科研处审核后上报至科技厅;⑤11月10日,打印有“审核通过”水印的申请书,A4,双面,一式二份至科研处。

4.其他:①省公益项目为匿名评审,各申请人撰写过程中要回避单位及申请人信息,以免形式审查不通过。②申请书起始年月一律写2015年1月1日,终止年月按实际需要的研究期限,填写20**年12月。③公开申报项目,建议申请总经费不超过25万,应征主动设计项目不超过50万。

联系人:范妙华 906174,mhfan1982@126.com

方学智 906002,fxzhn@163.com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5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5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rar - 附件大小:30.8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