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浙江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5-13 [拟稿人]: [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

各研究室、研究组: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农〔2014〕67号)》精神(见附件),我所将选派10名科研人员赴浙江省欠发达乡镇担任第十二批省级科技特派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3.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二、主要任务

1.加强调查研究,帮助乡镇制定和完善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特别是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规划;

2.引进和推广适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先进实用技术和科技成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帮助企业推进技术进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3.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帮助当地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开展科普宣传和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农民致富本领;

5.及时反馈农业农村工作信息,反映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服务期限及工作方式

1.省级科技特派员派驻乡镇一经落实,原则上为两年一轮。鼓励连派连任,延长服务期限;

2.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一轮。鼓励科技特派员连派连任,延长服务期限。科技特派员可以根据农时季节、实施项目需要和当地实际,灵活掌握在基层的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努力做到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服务两不误。

联系人:童杰洁

电 话:906560

电子邮箱:claretong80@163.com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农〔2014〕67号)》 网址: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4/0101_52861.htm

2.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名额及新增派人员专业技术需求计划表

3.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选派人员登记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zip - 附件大小:4 KB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2、3.zip - 附件大小:8.3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