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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发表时间]:2014-07-31 [拟稿人]: [审核人]: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

各研究室、研究组: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浙科金办发〔2014〕20号)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所2015年度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2015年度省基金申报受理青年、面上(原一般)、重点和杰青项目4类。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数量:限项申报,我所限报15项。

2.申请人基本资格: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作为主持人,本年度省基金所有类别只能报1项,申请主持和参加合计不超过2项;没有在研省基金项目;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如:申报了省基金项目,本年度就不能再申报省科技厅的公益研究项目);2013年和2014年连续2年省报省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不能申报。

3.具体各类别申请人资格,需符合指南要求。

(1)青年基金:已获得过省基金、国家基金资助的;正在主持省重大专项项目(含育种专项课题负责人)的;不能申报。年龄要求男性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2)面上项目:2013、2014年获得过国家基金资助,累计经费10万元以上的;正在主持省重大专项项目(含育种专项课题负责人)的;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累计资助经费达到200万元的,不能申报。

(3)重点项目:需具备高级职称。2013年、2014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累计资助经费在50万元(含)以上的;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累计资助经费达到300万元的;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课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项目(课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课题)、国家973前期研究项目(课题)以及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的,不能申报。

(4)杰青项目:需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申报相关时间节点:

(1)注册及信息更新:还未在省基金申报系统中注册的,请尽快注册并通知科研处审核。所有申请人和参加人员,8月底之前登录系统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尤其是科研经历和相关产出。开始正式网上填写申请书后,再更新的个人信息将无法自动带入申请书。科研经历等信息不完善的,基金委初审不通过,且不受理复审。

(2)申报意向:有申报意向的,8月18日之前发送申报意向表至科研处。截止日期后提交意向超过15项的,组织初评确定正式申报项目。

(3)申请书提交:9月14日之前,网上填写申请表,同时发送正文电子稿至科研处进行审核。每个申请人需送不少于3位的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把关指导。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预评审。10月15日之前,网上正式上报申请书至本单位,由单位统一上报。

(4)签字盖章页扫描上传:单位统一上报后,申请人打印有审核通过水印的申请书,所有人员签字后交科研处统一上传。

5.其他。申报系统中人员个人信息后都要管理员审核后才能继续登录,变更信息后请及时联系审核。

联系人:范妙华 906174,mhfan1982@126.com

方学智 906002,fxzhn@163.com

附件:

1.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2. 2015年省基金青年基金申报指南

3. 2015年省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指南

4. 2015年省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5. 2015年省基金杰青项目申报指南

6. 2015年省基金申报意向表

2015年度省基金.rar - 附件大小:62.7 KB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