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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规党纪你问我答·工作需要可以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吗?

[发表时间]:2024-01-18 [拟稿人]: [审核人]: [责任编辑]:亚热带林业研究所 [浏览次数]:

问:张主任,刚刚部署我们这个系统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时间跨度长,往基层跑得多,可不可以找二级单位借用车辆来保障啊?

答:小李啊,这样绝对不行。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等等。因此,党员干部不得以工作为名长期租用或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以“借用”为名违规、超标配备小汽车,甚至以“借用”为名受贿。

问:如果有人这样做了,会受到什么处分啊?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